据新华社信息南京12月24日电(记者郭奔胜)从2004年1月1日起,未获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资格的大米、小麦粉、食用植物油、酱油、食醋五类产品将不得生产、销售和在经营性活动中使用。近日,南京市南京美味调味品有限公司、苏果超市有限公司、南京市江宁区植物油厂、南京好之味食品有限公司等19家食品生产企业联合发出保证食品质量安全倡议,严把食品质量关。
倡议提出,坚决贯彻执行有关法律法规,切实履行产品质量责任和义务,确保质量诚信,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。认真履行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规定的各项要求,建立并严格执行生产环境、生产设备、原材料、产品、人员、贮运、检验、包装、进货验收等各项管理制度。严格执行QS质量安全市场准入标志管理规定,不生产、不经销、不在经营性服务中使用没有取得《食品生产许可证》并加施QS标志的食品。杜绝一切在生产、加工、储运、销售、使用等各环节中片面追求利润,忽视食品质量安全,掺杂使假、以假充真、以次充好等的违法行为。